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《国家历史学问名城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日期:2020-08-20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文物局(学问和旅游厅/局),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,直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(局)、住房和城乡建设(管)委、文物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文物局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历史学问保护传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,加强国家历史学问名城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,进一步规范国家历史学问名城申报管理工作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了《国家历史学问名城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实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国家文物局
2020年8月10日
附:国家历史学问名城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